栏目导航
Column navigation

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报废中心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顺义区,朝阳区,石景山区 ,大兴区,房山区 均有分中心 
网址:www.bjjdcbf.com
邮箱: 799332029@qq.com
固定电话: 010-56019684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知法犯法”酒后驾驶报废汽车被查获
 
其实每个人都知道,报废汽车、酒后驾驶、遮挡号牌这行为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允许上路行驶,一但查获必定严惩,下面这位司机把违法行为说的“头头是道”,但是依然抱有侥幸心理,驾驶报废汽车上路了。
 
3月10日晚高峰,衡水市故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在东大线武官寨镇东大洼农业园区路段开展夜查交通违法行动中,发现一辆未悬挂前车牌的面包车由东向西行至检查点,民警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报废汽车.jpg
 
驾驶人师某强下车后直接就对民警承认:自己喝酒了,车是报废汽车,没有前车牌。经民警逐一核查,他说的都是事实。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检测,结果为86mg/100mg,已涉嫌醉酒驾驶,对其驾驶的冀T8**69号汽车上网核查,发现该车超三个年检周期逾期未检,已注销报废。
 
民警随后发现其车后牌照被人为明显向上折起,驾驶人师某强的答复更是语出惊人:折起后牌照是为了防止道路卡口摄像头对其报废汽车识别后报警,被交警拦截检查。真是个交管知识丰富的人!在民警问及为啥要酒后开车时?师某强说:“主要是心存侥幸,不是每次酒驾都能被交警抓住!”可谓一句话道出了大多数因酒驾、醉驾被查驾驶人内心感受。
 
民警按照程序将驾驶人师某强带至医院抽血送检,3月11日,经衡水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师某强的样血进行检测结果为84.68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故城县公安交警大队依法对驾驶人师某强驾驶报废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车辆强制报废汽车的行政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报废汽车,车辆报废,北京机动车报废解体中心,电话010-56019684
首页
拨打电话
联系我们